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轉1981年12月的《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這也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改革開放后第一個中央一號文件,其主要內容就是肯定多種形式的責任制,特別是包干到戶、包產到戶。
這份文件提出,包產到戶、到組,包干到戶、到組,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明確“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并第一次以中央的名義取消了包產到戶的禁區,且宣布長期不變。文件的另一要點是強調尊重群眾的選擇,不同地區,不同條件,允許群眾自由選擇。同時還提出疏通流通領域,把統購統銷納入改革的議程,有步驟地進行價格體系的改革。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從理論上說明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這份當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兩個轉化”,即促進農業從自給半自給經濟向較大規模的商品生產轉化,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
文件提出,我國農村應走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農工商綜合經營的道路;適應商品生產的需要,發展多種多樣的合作經濟,合作經濟的生產資料公有化程度,按勞分配方式以及合作的內容和形式,可以有所不同;要堅持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方針,調整購銷政策,改革國營商業體制,放手發展合作商業,適當發展個體商業。并強調,穩定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仍然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主要任務。
如果說前兩個“一號文件”著力解決農業和農村工商業微觀經營主體問題,那么,此后的“一號文件”則要解決發育市場機制的問題。此前20多年,農村實行統購派購制度,農村產品交易均由公營商業高度壟斷,而資金、土地、勞動力流動又受到多重限制。農村經濟迫切要求放松歷史上多年形成的政府壟斷、管制,及其他阻礙農民進入市場的規定,以利于發展商品生產,擺脫窮困。
針對這些情況和基層訴求,1984年確立農村工作的重點是:在穩定和完善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提高生產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發展商品生產。當年的“一號文件”即《關于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延長土地承包期,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十五年以上……允許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鼓勵農民向各種企業投資入股;繼續減少統派購的品種和數量;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
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過去曾起了保證供給、支持建設的積極作用,但隨著生產的發展,它的弊端就日益表現出來。因此,在打破集體經濟中的“大鍋飯”之后,還必須進一步改革農村經濟管理體制,在國家計劃指導下,擴大市場調節,進一步把農村經濟搞活。
198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名為《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文件明確提出,“從今年起,除個別品種外,國家不再向農民下達農產品統購派購任務,按照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合同定購和市場收購”。于此,30年來的農副產品統購統銷制度被取消。
我國農村在實行了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1985年又在改革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調整產業結構方面邁出了重大的一步。成效十分顯著。但由于未能及時調整工農、城鄉的利益分配關系,農業生產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對此,1985年年底的農村工作部署,強調“擺正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會議形成的1986年中央一號文件即《關于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
文件明確指出:我國是十億人口、八億農民的大國,絕不能由于農業情況有了好轉就放松農業,也不能因為農業基礎建設周期長、見效慢而忽視對農業的投資,更不能因為農業占國民經濟產值的比重逐步下降而否定農業的基礎地位。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出臺,并于2004年2月9日公布。時隔18年之后中央就“三農”問題再次下發一號文件。
當時農業農村發展的一個突出問題是,農民增收困難。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紀80年代的1.8∶1擴大到了3.1∶1。農民增收困難不僅制約了農村經濟發展也影響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而且是重大的政治問題。
《意見》提出,要“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文件共22條,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向明確的實實在在的政策措施。
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下發后,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有效保護和調動了農民積極性,農村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局面。但農業依然是國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投入不足、基礎脆弱的狀況并沒有改變,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并沒有建立,保持農村發展好勢頭的任務非常艱巨。
加強農業基礎,繁榮農村經濟,必須繼續采取綜合措施。2005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文件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并強調,要“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基礎,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為重點,以推進科技進步為支撐,以健全服務體系為保障,力爭經過幾年的努力,使農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明顯改善,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明顯增強”。
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發布。
文件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農村人口多是中國的國情,只有發展好農村經濟,建設好農民的家園,讓農民過上寬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才能不斷擴大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
文件全文共32條,八個部分。文件強調,必須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要動員各方面力量廣泛參與。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公布。文件明確指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把建設現代農業放在首位。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得到了基層的熱烈反響。但是,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偏差。強調新農村建設要把發展現代農業放在首位,有利于各地認真地貫徹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精神,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扎實、健康地向前推進。
文件提出,要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提高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公布。2007年召開的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加強農業基礎地位,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主題,既貫徹了黨的十七大精神,又深化了去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新農村建設首要任務的要求,抓住了保持經濟穩定和促進農業發展的關鍵環節,亦可統籌兼顧農村各方面的工作。
全文涉及的政策性要求和措施有40多處,其中讓農業和農民直接受惠的可以概括為“三個明顯”“三個調整”“四個增加”“四個提高”和“兩個大幅度”。體現了中央關于給農民的實惠要逐步增加,隨著國家財力的增長對“三農”的支持力度要進一步加大的要求。
2009年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呈現四大新亮點。一是農民種糧支持力度再度加大。包括加大對農業的基礎設施和科技服務方面的投入,加大對農業的各項直接補貼等。二是加大力度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文件提出,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增公益性就業崗位,要盡量多使用農民工;采取以工代賑等方式引導農民參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三是農村民生建設重點投向農村電網建設,鄉村道路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農村沼氣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等5個領域。四是農地流轉強調進一步規范。對于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毫不動搖地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方面,2009年一號文件首先強調要落實和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重點做好兩方面工作:對集體所有土地的所有權進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權益;對承包地地塊的確權、登記和頒證工作。
2010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發布,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強化“三農”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則和措施,包括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提高現代農業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改善農村民生,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協調推進城鄉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等。
文件特別強調了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制度創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規劃水平和發展質量,要把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2010年,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的形勢相當好。糧食產量創歷史最高水平,農民人均純收入歷史上增加額度最大。但是農業農村形勢也面臨著一些嚴峻挑戰,其中一個就是農業的水利設施明顯不能適應農業穩定發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需要。所以中共中央國務院把2011年一號文件的主題定為加快水利改革發展。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發布,這是新中國成立62年來中央文件首次對水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文件提出要把水利工作擺上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著力加快農田水利建設,推動水利實現跨越式發展。提出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
2012年2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突出強調部署農業科技創新,把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作為“三農”工作的重點。
以中央一號文件的形式統一全黨意志大力推進農業科技改革發展,在我國的農業發展歷程中是首次,在科技發展進程中也是首次,有許多創新之處。其中最受廣大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人員歡迎的政策亮點有兩個:一個是關于農業科技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的“三性”論述,這一論述給廣大農業科技人員吃下了定心丸;另一個就是關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一個銜接、兩個覆蓋”的政策,即:鄉鎮農技人員工資待遇要與當地事業單位的平均收入相銜接,當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范縣項目基本覆蓋所有農業縣,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
2012年11月8日,黨的十八大召開。兩個月后的2013年1月31日,新世紀以來連續第十年聚焦“三農”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發布。
伴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正在進入新的階段,呈現出農業綜合生產成本上升、農產品供求結構性矛盾突出、農村社會結構加速轉型、城鄉發展加快融合的態勢。文件對“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必須順應階段變化,遵循發展規律,增強憂患意識,舉全黨全國之力持之以恒強化農業、惠及農村、富裕農民。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標,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驅動力度。
2013年,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持續向好、穩中有進。這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轉型期,農村改革發展面臨的環境更加復雜、困難挑戰增多。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穩中求進,改革創新。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發布。指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激發農村經濟社會活力;要鼓勵探索創新,在明確底線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試,尊重農民群眾實踐創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許采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鄉統籌聯動,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指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正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如何在經濟增速放緩背景下繼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是必須破解的一個重大課題。
文件深入分析了當前我國農業面臨的矛盾和問題,說明了依靠拼資源、拼消耗的傳統農業發展方式已難以為繼。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按照穩糧增收、提質增效、創新驅動的總要求,繼續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全面推進農村法治建設,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努力在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上挖掘新潛力,在優化農業結構上開辟新途徑,在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上尋求新突破,在促進農民增收上獲得新成效,在建設新農村上邁出新步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016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發布。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和深入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大力推進農業現代化,確保億萬農民與全國人民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文件提出,用發展新理念破解“三農”新難題,厚植農業農村發展優勢,加大創新驅動力度,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保持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發布。文件明確指出,要把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三農”工作的主線。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已進入新的歷史階段。農業的主要矛盾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突出表現為階段性供過于求和供給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給側。迫切要求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
文件指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以增加農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給為主要目標,以提高農業供給質量為主攻方向,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根本途徑。并強調,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一個長期過程,必須直面困難和挑戰,盡力降低改革成本,積極防范改革風險。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發布。圍繞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文件謀劃了一系列重大舉措,確立起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四梁八柱”,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頂層設計。文件有兩個重要特點:一是管全面。文件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關于鄉村振興的20個字5個方面的總要求,對統籌推進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都作出了全面部署。二是管長遠。文件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兩個階段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戰略安排,按照“遠粗近細”的原則,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3個階段性目標任務作了部署。在歷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字數最多。
2019年2月19日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全文共分8個部分,包括:聚力精準施策,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夯實農業基礎,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扎實推進鄉村建設,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短板;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激發鄉村發展活力;完善鄉村治理機制,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發揮農村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
2020年1月2日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對“三農”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聚焦兩大任務、兩個抓好、兩個確保。兩大任務:打贏脫貧攻堅戰,補上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短板。兩個抓好:抓好農業穩產保供,抓好農民增收。兩個確保:確保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確保農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